市国资委主任盛红明赴创元期货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20-09-28 来源: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次数:1485次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9月22日,市国资委主任盛红明、四级调研员陆跃平、发展改革处处长仝彬等一行赴创元期货开展节前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市属国资国企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创元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春奇,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斌,集团高级助理、产业运行部部长荀书斌等陪同调研。
盛红明首先参观了创元期货各公共办公区域,了解各区域职能,实地察看了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运维情况。随后在座谈会上听取了创元期货副总经理董静苏关于创元期货2020年以来企业基本经济运行情况、抗疫复工复产、落实安全责任制工作成效的汇报。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春奇表示,发展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国资委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国资委对市属国资国企人才引进政策的拓宽,为公司优秀人才队伍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氛围,也为企业达成经营发展指标提供了坚定信心和充沛动力。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为苏州经济发展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国资委主任盛红明指出,创元期货近年来取得的优秀成绩有目共睹,国资委对公司经营发展高度重视,并给予了全力支持。希望创元继续保经营、促发展,积极创新改革思路,扎实推进重点工作,以“内部培养、外部吸收”的方式全面做好人才引进工作规划,为公司继续做强做优做大夯实人力资源基础。在安全生产方面,要牢牢把握“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持续加力、深度发力,聚焦专项整治“一年小灶”和“三年大灶”明确的重点领域,不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加强防范公司经营风险,重视机要信息、设施运作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