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通知】转发各交易所2025年春节调保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2 来源: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次数:1359次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转自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上能发〔2025〕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关于2025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公告〔2024〕135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5年1月28日(星期二)至2025年2月4日(星期二)休市。
2025年2月5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国际铜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原油、低硫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20号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集运指数(欧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20%,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2%。
如遇《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第十六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2025年2月5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22日
转自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发〔2025〕1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5年休市安排的公告》(上期所公告〔2024〕204号),现对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晚上不进行夜盘交易。
2025年1月28日(星期二)至2025年2月4日(星期二)休市。
2025年2月5日(星期三)08:55-09:00所有期货、期权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恢复夜盘交易。
二、自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收盘结算时起,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铜、铝、锌、铅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镍、锡、氧化铝、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3%,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4%,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
燃料油、石油沥青、丁二烯橡胶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
天然橡胶、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套保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
如遇《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况,则在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板幅度基础上调整。
三、2025年2月5日(星期三)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所有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关于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的其他事项按《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请各有关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确保市场平稳和交割顺畅。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1月22日
转自郑州商品交易所:
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
郑商函〔2025〕7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春节期间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调整:
一、自2025年1月24日结算时起,对二甲苯和烧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涨跌停板幅度为10%;白糖、棉花、菜粕、菜油、PTA、甲醇、尿素、硅铁、锰硅、短纤、瓶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9%;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8%,涨跌停板幅度为7%。
二、2025年2月5日恢复交易后,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短纤、瓶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7%,涨跌停板幅度为6%;玻璃、纯碱、红枣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0%,涨跌停板幅度为9%,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加强资金和持仓风险管理,提醒投资者强化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5年1月21日
转自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商所发〔2025〕34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我所将在2025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做如下调整:
自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结算时起,铁矿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2%,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4%;焦炭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焦煤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4%;黄大豆1号、玉米、鸡蛋、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9%;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乙二醇、苯乙烯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棕榈油、液化石油气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1%;玉米淀粉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8%;粳米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7%;生猪、原木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交易保证金水平调整为10%;纤维板、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2025年2月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做如下调整:
铁矿石、焦炭、焦煤、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粳米、鸡蛋、生猪、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乙二醇、苯乙烯、液化石油气、原木、纤维板和胶合板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恢复至节前标准。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规定的合约,其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5年1月21日
转自广州期货交易所:
关于2025年春节假期前后调整相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广期所发〔2025〕29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交易所将在2025年春节假期休市前后对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标准做如下调整:
自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结算时起,工业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多晶硅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碳酸锂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1%,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3%,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
2025年2月5日(星期三)恢复交易后,在各品种期货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多晶硅期货合约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8%,涨跌停板幅度和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工业硅、碳酸锂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