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国庆节期间 调整期货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28 来源: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次数:1227次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尊敬的客户:
2020年国庆节临近,根据各交易所的通知, 10月1至10月8日为节假日休市,10月9日(星期五)起照常开市。为防范国庆节期间外盘波动以及其他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9月2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调整各期货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郑州商品交易所:
新动力煤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红枣和尿素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棉花、菜籽油、普麦、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白糖、玻璃、菜粕、苹果、纯碱、硅铁和锰硅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甲醇、PTA、强麦和棉纱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菜籽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大连商品交易所:
粳米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2%;鸡蛋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3%;豆二、玉米和玉米淀粉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豆一、豆粕和豆油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焦炭、聚氯乙烯、和焦煤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棕榈油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和苯乙烯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8%;铁矿石和液化石油气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9%;纤维板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3%;胶合板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44%。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含上海能源中心):
纸浆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热轧卷板和不锈钢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黄金、螺纹钢、天胶和20号胶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铜、铝、锌、铅、锡和镍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8%;线材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9%;石油沥青、燃料油、原油和低硫燃料油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0%;白银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3%。
四、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2年期国债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5年期国债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4%。
五、2020年9月30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六、2020年9月30日凡公司风险率超过100%的客户在保证金未能及时追加到位的情况下,公司将视情况实施强行平仓。
七、2020年10月9日恢复交易后,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所有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所有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节后第二个交易日(10月12日)结算时起,所有合约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标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自相关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4%;中证500股指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维持16%不变;5年期和2年期国债品种公司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由于节日期间影响商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客户谨慎运作,及时调整持仓,理性投资。
祝您国庆节快乐!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