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通知】关于挂牌丙烯期货及期权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5 来源:未知 次数:81次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关于挂牌丙烯期货及期权有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所〔2025〕64号、65号、66号、537号和538号文通知,丙烯(PL)期货及期权将分别于2025年7月22日(周二)及2025年7月22日晚上21:00起上市交易,上市当日丙烯期货集合竞价时间为8:55-9:00,丙烯期权集合竞价时间为当日20:55-21:00;交易时间为9:00-11:30和13:30-15:00。丙烯期货及期权开展夜盘交易,夜盘交易时间为21:00-23:00。现将挂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日挂牌上市交易合约
1. 首批上市交易的丙烯期货合约为PL2601、PL2602、PL2603、PL2604、PL2605、PL2606、PL2607以及标的月份为2601、2602的丙烯期权系列合约。
2.期权挂牌基准价于7月22日结算后在郑商所网站“交易数据”栏目公布。
二、交易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
1.丙烯期货的公司保证金标准为14%,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
2.上市首日该品种的公司保证金标准为15%,涨跌停板幅度为合约挂牌基准价的±14%;
3.丙烯期权卖方需要交纳交易保证金,卖方交易保证金的收取涵盖权利金和期货保证金, 其中的期货保证金收取标准等同于现行标的期货保证金收取标准。
三、交易手续费
1.丙烯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
2.丙烯期权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3元/手,免收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丙烯期权行权(履约)手续费收取标准与期权交易手续费相同,行权(履约)后新建期货持仓不收取手续费。
四、最大下单数量及持仓限额
1.丙烯期货限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1000手,市价指令每次最大下单量为200手;丙烯期权合约的限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手,市价指令的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2手。
2.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所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月份丙烯期权合约投机持仓限额为2000手,丙烯期权做市商的持仓限额为6000手。
五、申报费收取
丙烯期货及期权申报费标准收取如下:
品种 |
信息量(笔) |
OTR≤2 |
OTR>2 |
丙烯期货 丙烯期权 |
信息量≤4000 |
0元/笔 |
0元/笔 |
4000<信息量≤8000 |
0元/笔 |
1元/笔 |
|
信息量>8000 |
2.5元/笔 |
5元/笔 |
六、询价限制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向做市商询价,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得小于60秒。
丙烯期权合约最优买卖报价价差小于等于下表价差时,不得询价。
请客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5日
郑州商品交易所之丙烯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
丙烯 |
交易单位 |
20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1元/吨 |
每日价格波动限制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
最低交易保证金 |
合约价值的5% |
合约交割月份 |
1-12月 |
交易时间 |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3个交易日 |
交割品级 |
见《郑州商品交易所丙烯期货业务细则》 |
交割地点 |
交易所指定交割地点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PL |
郑州商品交易所之丙烯期权合约:
合约标的物 |
丙烯期货合约 |
合约类型 |
看涨期权、看跌期权 |
交易单位 |
1手丙烯期货合约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0.5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与丙烯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相同 |
合约月份 |
标的期货合约中的连续两个近月,其后月份在标的期货合约结算后持仓量达到10000手(单边)之后的第二个交易日挂牌 |
交易时间 |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日期 |
到期日 |
同最后交易日 |
行权价格 |
行权价格覆盖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行权价格≤5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50元/吨;5000元/吨<行权价格≤10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100元/吨;行权价格>10000元/吨,行权价格间距为200元/吨 |
行权方式 |
美式。买方可在到期日前任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提交行权申请;买方可在到期日15:15之前提交行权申请、放弃申请 |
交易代码 |
看涨期权:PL-合约月份-C-行权价格 看跌期权:PL-合约月份-P-行权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