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通知】关于调整碳酸锂期货部分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8 来源: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次数:882次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关于调整碳酸锂期货部分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广期所发〔2023〕286号文通知,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23年12月11日交易时起:
碳酸锂期货LC2403、LC2404、LC2405、LC2406、LC2407、LC2408、LC2409、LC2410、LC2411交易手续费在原基础上上调万分之零点八,日内平今仓手续费等同于开仓手续费。LC2402交易手续费在原基础上上调万分之五点六,日内平今仓手续费等同于开仓手续费。LC2401交易手续费在原基础上上调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三点二。
具体标准以结算单为准,若有疑问可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700-0880。
特此通知。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转发自广州期货交易所:
关于调整碳酸锂期货部分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限额的通知
广期所发〔2023〕286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碳酸锂期货部分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限额作如下调整:
自2023年12月8日结算时起,碳酸锂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其中,碳酸锂期货LC2401合约、LC2402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1%。
自2023年12月11日交易时起,碳酸锂期货LC2401合约、LC2402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六点四,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六点四。碳酸锂期货LC2403、LC2404、LC2405、LC2406、LC2407、LC2408、LC2409、LC2410、LC2411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六,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点六。
自2023年12月11日交易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碳酸锂期货LC2401合约、LC2402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500手,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碳酸锂期货LC2407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3,000手。该单日开仓量是指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当日在单个合约上的买开仓数量与卖开仓数量之和。套期保值交易、做市交易的单日开仓数量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如遇上述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与现行执行的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不同时,则按两者中幅度大、标准高的执行。
交易所将根据市场情况对涨跌停板幅度、交易保证金标准、交易手续费标准和交易限额进行调整。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市场风险防范工作,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交易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管,抑制交易过热,打击违法违规交易行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