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通知】关于调整螺纹钢期货等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0 来源: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次数:1561次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关于调整螺纹钢期货等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期发〔2024〕186号文通知,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31日交易(即5月30日晚夜盘)起:
一、螺纹钢期货1月、5月、10月上市时,即现存合约螺纹钢2410、2501、2505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现有标准,其他1月、5月、10月上市时,手续费标准参照现有标准执行。
螺纹钢期货除1月、5月、10月合约以外的其他月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即现存合约螺纹钢2406、2407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等同于现存合约螺纹钢2410标准,其他月份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手续费标准参照该标准执行。
除上述特殊合约,螺纹钢期货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等同于丁二烯橡胶期货。
二、热轧卷板期货1月、5月、10月上市时,即现存合约热轧卷板2410、2501、2505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现有标准,其他1月、5月、10月上市时,手续费标准参照现有标准执行。
热轧卷板期货除1月、5月、10月合约以外的其他月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即现存合约热轧卷板2406、2407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等同于现存合约热轧卷板2410标准,其他月份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手续费标准参照该标准执行。
除上述特殊合约,热轧卷板期货品种交易手续费标准等同于丁二烯橡胶期货。
三、黄金期货6月、12月上市时,即现存合约黄金2406、2412、2506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现有标准,其他06月、12月上市时,手续费标准参照现有标准执行。
黄金期货除6月、12月合约以外其他月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即现存合约黄金AU2407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等同于黄金2506合约,其他月份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手续费标准参照该标准执行。
四、燃料油期货1月、5月、9月上市时,即现存合约燃料油2409、2501、2505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现有标准,其他1月、5月、9月上市时,手续费标准参照现有标准执行。
燃料油期货除1月、5月、9月合约以外的其他月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即现存合约燃料油2406、2407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维持现有标准,其他月份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手续费标准参照该标准执行。
根据以上交易所手续费规则,自2024年6月3日交易(即5月31日晚夜盘)起,以下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手续费标准调整如下:
黄金2408合约开平仓手续费在原基础上上调8元/手,日内平今仓手续费维持不变。
燃料油2408合约手续费标准等同于燃料油2501合约。
螺纹钢2408合约手续费标准等同于螺纹钢2410合约。
热轧卷板2408合约手续费标准等同于热轧卷板2410合约。
白银2408合约手续费标准等同于白银2412合约。(白银期货手续费收取规则此次未有变动)。
具体标准以结算单为准,若有疑问可致电全国客服热线:400-700-0880。
特此通知。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0日
转自交易所:
关于调整螺纹钢期货等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上期发〔2024〕186号
各会员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螺纹钢、热轧卷板、黄金、燃料油和白银期货品种相关合约交易手续费进行如下调整:
一、自2024年5月31日交易(即5月30日晚夜盘)起:
螺纹钢期货除1月、5月、10月合约以外其他月合约的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当螺纹钢期货除1月、5月、10月合约以外的其他月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手续费恢复到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恢复到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热轧卷板期货除1月、5月、10月合约以外其他月合约的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当热轧卷板期货除1月、5月、10月合约以外的其他月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手续费恢复到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恢复到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黄金期货AU2407合约交易手续费调整为10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保持不变。当黄金期货AU2408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手续费恢复到10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保持6元/手。黄金期货除6月、12月、AU2407、AU2408合约以外其他月合约交易手续费保持2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保持不变。当黄金期货除6月、12月、AU2407、AU2408合约以外其他月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手续费恢复到10元/手,日内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保持不变。
燃料油期货除1月、5月、9月、FU2406、FU2407合约以外其他月合约的交易手续费保持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一,日内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当燃料油期货除1月、5月、9月合约以外的其他月合约进入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交易手续费恢复到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日内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保持不变。
螺纹钢、热轧卷板、黄金、燃料油品种所有上市合约均参照上述方案执行。
二、自2024年6月3日交易(即5月31日晚夜盘)起,白银期货AG2408合约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