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元通知】关于调整棉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2 来源: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次数:738次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本人∕本单位作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期货资产管理计划的合格委托人(即个人委托人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机构委托人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依法设立并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商业银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财务公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接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基本养老金、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中国证监会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没有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资管计划。
关于调整棉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郑商函〔2024〕587号文,我公司研究决定,自2024年9月2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棉纱期货除2409、2410、2411、2412、2501及2502合约以外的其他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
如遇上述公司保证金标准与现执行的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标准高的执行。
请客户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日
附表:
品种 |
调整前 |
调整后 |
生效日期 |
||
公司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公司保证金标准 |
涨跌停板幅度 |
||
棉纱 (2409合约) |
20% |
6% |
20% |
6% |
维持原标准 |
棉纱 (2410-2502合约) |
12% |
6% |
12% |
6% |
维持原标准 |
棉纱 (其他合约) |
12% |
6% |
10% |
4% |
20240902 结算起生效 |
转自郑州商品交易所:
关于调整棉纱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4〕587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4年9月2日结算时起,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5%,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4%。其中,棉纱期货2409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20%,涨跌停板幅度仍为6%;棉纱期货2410、2411、2412、2501及2502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仍为7%,涨跌停板幅度仍为6%。
二、自2024年8月30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棉纱期货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1元/手。其中,棉纱期货2409、2410、2411、2412、2501及2502合约的交易手续费标准仍为4元/手。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8月30日